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6月13日,ST华微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7日、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为21.89%,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敬请各位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勿轻信市场传闻,提高二级市场风险投资意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件,敬请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相关风险提示显示,公司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经公司自查梳理,公司存在部分资金流向不具有商业实质,资金往来余额合计143538.17万元,前述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结论尚待控股股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构成资金占用相关款项能否及时、充分收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ST华微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华微成立于1999年,天津华汉亿兴成员,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