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5月21日,*ST东园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ST东园股票(证券简称:*ST东园,证券代码:002310)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 5月 17日、2024年 5 月 20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收到债权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国资公司”)送达的《关于申请法院对东方园林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朝阳国资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朝阳国资公司以债权人名义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朝阳国资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和公司最大债权人。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决定书》,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41。由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股票市盈率为负,与行业平均水平不符。

除已披露的风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ST东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6月,*ST东园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以下简称广西贵港项目)。

2019年12月,*ST东园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东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二、对慕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对本案当事人刘伟杰另行依法处理。

对于公司被处罚,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持有*ST东园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东园有天眼风险信息9261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