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批)——医美领域不正当竞争篇(下称公告),共10个案例,涉及艺星、美贝尔、爱悦丽格等。

10个典型案例中,有3个虚假宣传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案 ,4个虚假宣传医美产品功效、服务疗效案 ,3个通过“刷单炒信”、直播等方式虚假宣传案。

公告显示,北京爱悦丽格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在大众点评App“爱悦丽格医疗美容”主页下宣传的诊所医生李某为原三甲医院医生,实际其仅到中日友好医院进修,而非中日友好医院正式医生。

上述公司虚假宣传医生资历,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31万元。

企查查显示,北京爱悦丽格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大股东是北京润嘉丽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者投资了十余家医美诊所,包括北京联合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北京丰联丽格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等。

江苏省南京美贝尔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也被点名,其虚假宣传医生资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该公司隶属于美贝尔医疗美容集团。

对于虚假宣传医美产品功效、服务疗效案,市场监管总局谈到,一些医美机构在消费者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虚假宣传、过度宣传等问题凸显。

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整形功效,被罚款25万元。其在某医美平台上的两则医美案例为艺星集团内其他医院案例,并非医院真实案例,但却在案例下标示“医院:艺星整形美容医院(台州旗舰店)”

虚假宣传光子能量产品,浙江省温州建国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其经营的光子能量垫、光子能量腰带为一般产品(非医疗器械),却宣传疾病防治效果、医疗功能。

江苏省南京熙涵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梦泉时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美希卓馨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则因通过“刷单炒信”、直播等方式虚假宣传,被分别罚款35万元、20万元、0.5万元。

其中,江苏省南京熙涵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以实际下单、不实际消费的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在某网络平台形成虚假的销售状况及用户评价,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上述公司共计刷单220笔,刷单佣金6600元。

公告显示,今年1-9月,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397件,罚没金额3.5亿元。其中,涉及医美领域虚假宣传案件71件,罚没金额3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