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4月23日,中泰化学发布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之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并向新疆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决定书》,责令整改事项为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为(一)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公司成立整改工作小组,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内容,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工作计划的具体执行事项。

(二)归还占用资金及利息。针对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方积极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三)贸易收入核算方式不准确。公司要求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进行前期差错会计更正。公司将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同时,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进一步压缩贸易规模,梳理、完善贸易业务及财务内控的相关制度,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和信息披露质量。

(四)公司治理方面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梳理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培训,把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同时强化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3月27日,中泰化学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中泰化学涉嫌多项违法,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及《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新疆证监局拟决定:对中泰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高管被罚。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中泰化学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泰化学参与招投标项目535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5条。